红星锐评丨被悄悄剥夺的填志愿权利,须真正回到考生手中
中考、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可以说是决定考生命运的第二场“战役”,其重要性或许并不亚于考试本身。要做好这一影响重大的抉择,似乎还面临着重重阻力。
就在中考填报志愿的第一天,南京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扰考生填志愿。而之所以发出这份紧急通知,则是因为“陆续接到家长、学生对一些学校的投诉和举报”。
针对个别学校要求家长扣押学生动态口令卡、要求学生必须到校并在学校老师的监督下填报指定的学校等损害学生和家长权益的违规行为,南京市教育局的这份紧急通知,可以说发得非常及时。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填志愿是考生自己的事,其决定着一个人的人生走向,理应由考生和家长自行商量决定。但实际上,历年来,中高考志愿被“代填”的问题,并不少见。
2017年,安徽霍山一考生考了700分,本可以上当地最好的高中,却因为“老师擅自修改报考志愿”只能上职业高中。虽然该考生最终在招生办的介入后,得以进入霍山中学,但“老师擅自修改报考志愿”一事,仍然引发了我们的担忧。
同年,宿迁市泗阳县有多名家长反映,某校教师涉嫌帮学生代填该校高中部志愿,并收取入学保证金,导致学生失去选择学校的权利。
在这些新闻底下,众多网友的“共鸣”更说明,看似理所当然的填写志愿的权利,很多时候可能被悄悄地剥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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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为什么会受到干扰?
在一些情况下,不能排除有些学校、老师或者第三方是出于对考生的关心,积极提供建议,而导致了“好心办坏事”。但是,更多情况下,恐怕还是利益作祟。
每到招考季的“生源大战”,高分考生自然是各学校争抢的“优质资源”,而如何争取到这部分考生的青睐,个别学校就动起了歪脑筋。当然,另一部分考分不太理想的学生也同样是争夺对象,因为他们同样面临着诸多选项,是交一些赞助费上高中,还是直接选择一所职业学校?是选择本校高中,还是选择其它学校?……于是,在考生毕业学校、老师和招生学校之间,一些利益勾连就出现了。
早在2016年,教育部、人社部就联合印发过一份通知,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通知明确指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由此不难发现,考生填写志愿这件事,其实充满了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
那么,如何保护好考生填写志愿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教育局的做法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示范,但可能还不够。对于使用种种手段影响考生填写志愿,甚至恶意篡改志愿的行为,即使发现了,也往往是在学校内部或教育系统内部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罚等,在一些案例中,有人建议,恶意篡改志愿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一法条显然与代填、篡改志愿的行为并不完全相符。因此,有必要鼓励考生和家长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大处罚力度。
如是,填写志愿的权利才能真正地回到考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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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土土绒
编辑丨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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