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杀了15万贪官,为何却越杀越多?几百年后雍正找到答案
文/蓝梦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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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明太祖朱元璋是历史上肃贪最严厉的皇帝,没有之一。究其原因,还是与他的早年经历密切相关。
在中国古代的开国之君中,唯有朱元璋算得上是真正的布衣,即便是寒酸度排名第二的汉高祖刘邦,举事前也是个泗水亭长,虽然官位确实有点低,但好歹也算是个“基层公务员”。而发迹前的朱元璋却是彻头彻尾的草根,他当过和尚,要过饭,还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母兄弟因为饥荒被活活饿死……
总之,朱元璋的童年乃至少年时期都过得非常凄风苦雨。
朱元璋生活在元末战乱年代。纵观历史,历朝历代的灭亡都必然伴随着官员严重贪污腐败,元末也不例外。作为混迹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朱元璋从小切身体会着贪腐带来的民生凋敝和生灵涂炭。
这就是朱元璋痛恨贪官污吏最原始的原因。
若干年后,当朱元璋推翻了元朝,开创了大明,他便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肃贪运动。
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先后发起6次大型肃贪,杀掉的贪官总数达到了15万人。洪武十九年前后,朱元璋的肃贪运动达到顶峰,彼时,从中央到地方,很少有官员能做到任满,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任上就被杀掉了。当时,官员上朝真就和上坟心情差不多,出门前总要与妻儿家小诀别,遗书遗愿也都要交代清楚,因为没有谁能保证可以活着下朝回家。
朱元璋恨透了贪官,所以他对付贪官毫不留情,绝不姑息,朱元璋治贪有两大特点,其一是量刑门槛极低——贪污金额在60两以上者,一律杀无赦;其二是惩罚手段极狠——朱元璋发明了“剥皮揎草”、“炼油点灯”等严酷刑法,专门对付贪官。
为了避免引起不适,本文对朱元璋发明的酷刑不作详细解读,心理承受能力够强的读者可自行查阅相关资料。暂且说说这个60两是个什么概念。按照一两银子660元人民币来换算,60两银子也就是39600元,也就是说,一个官员,无论官职大小,只要贪污超过四万块钱就要被杀,而且还不是简单的砍头斩首,而是......
朱元璋还有一套自己的廉政理论,被当时的御用文人上升到了哲学高度,美其名曰“守井哲学”。朱元璋说:“官员守着俸禄老老实实过日子,就像农人守着井底之泉,井虽不满,但仍可以每日汲水,源源不断。如果不知满足贪污受贿,那就只能是家破人亡,得不偿失。”
诚然,朱元璋的“守井哲学”听上去确实很有几分道理,他的治贪初衷也确实值得钦佩。但是,纵然朱元璋对待贪官如此心狠手辣,明朝的贪官仍然是屡禁不止,甚至是越杀越多。
从洪武时代一直到崇祯后期,朝野上下最不缺少的就是贪官,明朝享国276年,比较有名的清官不过海瑞一人,而贪官却数不胜数,就连公认的好官张居正,在抄家时也被抄出了20万两白银。
已经有十几万人死于贪污,而且死状惨烈无比,明朝的官员为什么就那么见钱眼开,非要冒着生命危险贪污不可呢?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明朝官员的工资实在太低了,低到了无法想象、无以为继的地步。
按照朱元璋制定的工资标准,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正四品为二十四石,正七品为七石五斗......以县官为例,每月的工资换算成人民币不超过两三千块钱,这样的待遇,着实寒酸。
实事求是来讲,古代的生活水平必然比不上现代,所以两三千块钱如果节省去花,也是可以勉强度日的。但问题是,明朝时不但没有所谓的“三公消费”报销,连县衙里的师爷、衙役等工作人员也都是没有“编内待遇”的,需要县令本人自掏腰包付工资。
这样一算,县令一个月两三千块钱的死工资,不仅要养一家老小,还要负责整个县衙的办公费用和手下工资,不贪?可能吗?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此低工资各州府县还能正常运行,必然有其“潜规则”在,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折色火耗”和“临尖踢斛”。
所谓的“折色火耗”就是,官员们以所征收的税银有损耗为由,从中克扣一部分银两,揣进自己的腰包。银子质地很软,征收过程中有损耗是正常的,但至于损耗到底有多少,那就是一个有很大浮动空间的数字了。所以,大小官员仅在这一项上就可以获利不少。
所谓的“临尖踢斛”则更好理解,就是指百姓在缴纳粮食时,官吏是用斛来装的,而当斛装满时,官吏便会狠踹斛一脚,洒出来粮食就归官吏私人所有了。
无论是“折色火耗”还是“临尖踢斛”,对官员来说都是油水很大又很难量化的额外收入。所谓的清官,就是“揩油”较少的官员,所谓贪官,就是“揩油”较多的官员。如果真是一点不揩,还真是活不下去。
朱元璋肃贪期间,对诸如“折色火耗”和“临尖踢斛”都抓得很严,所以直接导致了很多官员面临饿死穷死的风险。不贪也是死,贪了大不了也是死,那就干脆冒险一把吧,万一成了漏网之鱼呢?而且对于明初官员来说,贪60两也是死,贪6万两也是死,那么少贪还不如多贪。这就是明朝官员无官不贪的原因。
当然,这种官场弊病不仅存在于明朝,而是历朝历代都大同小异。比如清朝康熙末期,官员贪腐问题也非常严重。等雍正皇帝上台,他却一举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的办法很简单,用现在的话就叫“高薪养廉”。
雍正皇帝想明白了,我知道你们那点工资不贪污不可能够花,那你们就把所需办公经费往上如实报吧,只要合理,我都足额给你们。但是说好了,该给的钱我给你们了,如果你们还给我贪污受贿,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历史证明,雍正的这一招还是很管用的,雍正朝的贪污腐化问题确实得到了有效遏制。
参考资料:《明史》、《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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