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医疗不满意就退费”还需更多解释
近日,一份《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网络热议。这份草拟稿规定: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过程中,对试点医院提供的门诊、住院、医疗后勤保障等就医环节中的某一项服务若有不满意的,可向院方进行投诉,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服务不满意申请退费。经医院核实确定无误后,即可退还当日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性费用。(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资料图 图据中国青年报
这项“医疗不满意就退费”方案,从动机来说,当地有志于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并以病人感受为优先,尝试性地推出这样的实施方案,完全是大家所乐于见到的。这也正如赣州市卫生计生委体改宣传科的一位负责人所说,“本来对群众来讲这是一件好事,为群众提供服务嘛。”
那么,接下来,对于这样一项“不满意就退费”的工作实施方案如何落实到实处,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如何展开,不得不说,还是存有疑惑的。
首先是专业性服务与普通人群的认知差异问题。这也正是许多医生的担心所在,该方案引发争议的焦点即在于此。毋庸置疑,医学的专业性和医患间的医学知识存在剪刀差。一方是专业性极强的服务行业,一方是没有医学知识的普通患者,患者感受能代替专业服务评价吗?专业服务有其一定的专业性,注重的自然也是专业评价,如果公众评价高于专业评价,那么对于专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又有多少益处?这个是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
其次,医疗服务退费过程中如何界定其与医疗技术的关系。尽管该方案有提及只能针对“医疗服务”进行申请退费,那么医疗项目的服务与技术的关系又该如何明晰界定?毕竟很多医疗服务,仍与医疗技术难脱干系。
再者,回到方案本身,还有一个前提性条件,“经医院核实确定无误”。如果医院核实不能通过,那么自然不可能退费。因为患者感受不足以作为专业评价,所以需要医院作为权威一方,来核实患者的投诉合理与否。这样来看,退费与否,仍然还是医院说了算,那么患者的合理主张,该如何得到保障?医院在一定程度上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的角色,又该如何厘清?
最后,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仍需要注意的是如何正面推进,以避免各种有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比如对于医院和医护人员,“不满意就退费”的最大杀伤力,可能不在于费用,而在于声誉。如果某一个医生频频遭遇“不满意就退费”,且是经过医院核实之后的退费,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在日常医疗服务上存在问题,长久之下,损伤的又是谁的声誉?再比如,该方案其实还隐藏的反向刺激因素,如果“不满意”就可“退费”,该方案会不会给患者提供了更多投诉上的心理暗示?“不满意”会不会形成一种泛化的情绪?
总体来看,于医生、医护人员与患者乃至医院,一个好的初衷,如何可以实现一个最优结果,就必须要有更详细的解释。只有明晰了这些问题,这项尝试才可能真正成为落地的惠民好方案。
文丨毛建国
编辑丨汪垠涛
如果您发现本新闻有虚假不实等问题
欢迎向我们后台留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