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莲医师: 电子烟到底好不好, 看了这篇君再议!
与烟草比起来,电子烟还是个新鲜玩意。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话早已深入了每一个人的内心,每一个烟民的内心都是矛盾的,就是源于这句话。但是对于新生的电子烟的危害,很多人并不了解,也说不清楚,因为各种混乱的甚至矛盾的说法往往会令人不知所措。很多吸电子烟的人也会怀疑电子烟的危害性,但是就如同他们一边念叨着吸烟有害健康,一边又不停的吸烟那样,他们心存侥幸或者自我安慰。
对于电子烟危害性的了解,如果君有时间可以自己去多角度的深入了解。我只想说,站得越高,看得越清,从宏观上去认识更容易准确理解,而如果要去逐个了解,电子烟有上万种,各种作坊,各种生产,质量本身也存在良莠不齐,君将如何去识别?今天我只分析一点,但对于电子烟的了解,也可管中窥豹。在君看来,电子烟应该属于戒烟产品、烟草制成品、尼古丁替代品、医用器械、保健品、食品还是危险化学品?
在国内,烟民对于电子烟的最初的理解就是戒烟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的上万种电子烟的名称中,必然有“戒烟”或者“戒烟产品”的字样赫然在列。但对此,世界卫生组织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电子烟不属于戒烟产品。电子烟有可能诱使更多的年轻人去尝试,根据美国某机构的一项调查数字,2013年吸电子烟的年轻人中约有一半的准备改吸传统香烟,这难道就是“戒烟产品”的应有的作用吗?
电子烟不是尼古丁替代品。烟民在研究戒烟的时候会听说“尼古丁替代疗法”,但实际上,尼古丁替代品并不等同于尼古丁替代疗法。烟民之所以会产生错误的认识,与商家的宣传误导有直接关系。尼古丁替代疗法是属于医疗行为,虽然它对戒烟很有帮助,但绝不是烟民随便买些尼古丁替代品就可以实现的。戒烟诊所在我国还属于尝试阶段,我们所说的尼古丁替代疗法也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层面。
电子烟中的烟碱(尼古丁)或为烟草中提取,因此将其看作是烟草的深度加工制成品也说得过去。在2018澳门新《控烟法》中规定,电子烟不得售卖,且禁烟场所吸电子烟也属于违法行为,这显然是把电子烟归为烟草制成品加以严格控制。但注意,这是在澳门境内,只针对60多万澳门当地人口以及游客,在国内其他地方或者城市的控烟法规中,电子烟仍然属于监管的空白地带。
在我国,烟碱(尼古丁)、烟碱化合物和制剂被列为危险化学品。在美国,曾经发生过一起电子烟爆炸伤人的事件。因此也有人提议电子烟应该列为危险化学品。电子烟的烟杆因为有电器元件,而其使用过程中必须充电,因此有人将电子烟的烟杆列为电子产品,而又将电子烟使用的烟油归属为食品类,真当是电饭锅煮大米啊。我都不禁感叹,这都是什么脑子啊!难不成烟民先去电子市场买根烟杆,然后再去粮油店买几瓶烟油?
电子烟的生产始于2000年之后,但是到现在电子烟的归属问题仍然不明确。古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其实任何人只要简单思忖一下,电子烟目前的“三无”状态也就不难理解,这“三无”,也就是无生产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保障。当电子烟大行其道的时候,注定了会触动传统烟草行业的奶酪,于是,传统烟企也纷纷厉兵秣马,准备争抢电子烟的大披萨。在控烟禁烟戒烟已然成为这个时代主题的背景下,你说这算是一种倒行逆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