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手机被母亲打死 | 有多少失败的父母, 用孩子发泄不幸?
2018年才过了10天
就爆出第一宗虐童新闻
大家还没在冰花男孩的可怜身世里缓过神(顺手给自己打个小广告《冰花男孩刷屏 | 我为什么劝你没钱不要生孩子》),又爆出了一个关于孩子的心碎新闻:
泰兴一个9岁男孩明明因为丢手机,被母亲虐打5小时身亡。
根据小区保安的表述,明明在丢了手机后在雪地里找了一两个小时,他也陪着孩子一起找了好一会儿,但是因为手机里没有卡,所以根本找不到。
因为实在找不到手机,保安自己先走了。过了会,他不放心,再去看看明明,发现明明坐在雪地里大哭。
没想到这是他看到明明的最后一面。
最让人唏嘘的是,雪化后手机找到了。但是明明却等不到这个好消息了。
单看到这则新闻的标题,我都惊呆了。在江苏这样一个全国数一数二富裕的大省,案发又不是比较偏远的农村,而是上海都市圈中心城市之一的泰州,怎么还会有家长因为一部手机,而把孩子打死?
我看完相关新闻后发现,果然打孩子和心疼手机谈不上有绝对的联系。
邻居们都说,明明的母亲对别人客客气气的,但对明明却“易燃易爆”,三天两头都要打孩子,下手还狠。甚至还有邻居哭着说,可怜的明明解脱了。
从这段邻居采访里,我们能看出很多更深层的含义:
1.被打死算是解脱?那平时明明是被打得有多狠?
2.对别人客客气气的人,为什么偏偏对自己的孩子下手这么狠毒?
3.大家都同情明明长期被虐待,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想过真正的帮助他?
有多少人生失败的父母
用孩子发泄不幸?
我看到很多“圣母”和“白莲花”还在新闻下面留言:
“出了这种事最伤心的就是孩子的妈妈,大家不该责备她。”
“她也只是想教育孩子,只是失手了。”
“有的时候孩子犯错真的脾气上来了,什么都想不到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认同“打死孩子的初衷是为了教育他”这种观点,继而原谅这位母亲,反正我是无法理解她的。
真的想用体罚威慑一个孩子,不会打了五小时,歇了打打了歇;也不会三天两头的打,打得邻居心惊肉跳的;更不会大冬天把孩子的手脚绑住丢在地上,自己却能安稳的在温暖的被窝里睡着了。
而那些替明明母亲辩解说“脾气上来了”的人,这个说法完全不能成立。发脾气到失去理智往往是一瞬间的事儿,多了也就是一两个小时,发脾气能让人没有理智5个多小时之久?而且她打孩子是打了歇歇了打,不好意思,真的失去理智的人,是感觉不到自己“累”的。
明明的母亲在接受警方询问的时候,解释了殴打孩子的动机:
丈夫抛弃了她,独自抚养孩子经济压力大,孩子没人陪变得黏人……
其实丢不丢手机,明明都逃不过挨打的命运。因为殴打孩子,只是单纯的处于母亲负能量发泄的需要。
其实这种例子生活里很常见。
我有个大学同学,她爸爸平时在单位对同事唯唯诺诺,对领导点头哈腰,工作不顺心了就爱喝酒,喝完酒回家以后谁给他开门谁倒霉。他一进门看到老婆打老婆、看到孩子打孩子、如果是自己开门看到了迎上来的狗都会踢几脚。
我还有另一个单亲家庭的中学同学,每次被打他妈妈都要用指甲抓花他的脸,据说是因为一生气就联想到他跟着小三私奔的爸爸。
平心而论,这两个同学的父母,在不发脾气的时候,都是挺宠爱孩子的。但是他们一不顺心,就忍不住在孩子身上发泄自己对生活的仇恨。
都什么年代了,
父母还把孩子当作私人财产?
父母打孩子,说白了就是因为他们觉得孩子是自己生的、自己养的,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具备独立人格。
那些把父母打孩子归罪于孩子太“熊”的人,才是真正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不嫌腰疼。
工作的时候,三观不正的同事故意在领导面前踩你,你会打对方吗?你会觉殴打同事是在替公司对他执行一种惩罚吗?
生活里你的各种白莲、圣母、绿茶室友,偷用你的化妆品、偷穿你的衣服、偷吃你的零食、偷偷在别人面前讲你的是非,你会打对方吗?你会觉殴打室友是在替学校对她执行一种惩罚吗?
你不会这么想,就是这么想过你也不敢执行,因为打人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但是为什么偏偏孩子犯了一点小错,你却那么就容易伸手打他呢?因为打了就打了,打孩子能有什么后果,谁也不会追究什么!
把孩子当作私人财产不仅仅是体现在打孩子这件事上,在中国很多父母生育的根本目的就创造一笔私人财产。
之前我写过一篇文章,说年轻人应该先努力赚钱有了经济基础再考虑生孩子比较好,这样你和孩子日子都不用那么艰难。
然后很多网友评论:不生孩子,老了谁养我?不生二胎,万一老大不养我,我指望谁?
我看完真的很无语,我劝那些抱着存孩子当存钱,养儿防老想法的人不要太天真。很多忍饥挨饿没人管,甚至饿死的老人,调查出来都是好多个子女的!
针对虐待儿童立法
到底有没有意义?
关于“虐童罪”,我查了一下。
我们国家是没有明确的虐童罪的,但是有“虐待罪”,主要针对虐待家庭成员,以及看护人虐待被看护人的罪行进行惩处。
除此之外,保护儿童的法律还有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应该专门设定一项虐童罪,也有专家持反对意见。
支持立法的专家认为:和其他家庭成员相比,儿童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不能向大人一样表达自己是否被虐打、不懂得求助、身体脆弱更容易被虐打致死等等),所以虐待儿童应该单独立法,从重处罚。而且有了专门的“虐童罪”也有利于宣传儿童保护,起到震慑作用。
反对的专家认为:儿童也是家庭成员,所以虐童也包含在“虐待罪”之中。额外设置“虐童法”是重复的,没有这么大的必要性。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是还是支持单独设立虐童罪,不仅是要惩罚虐待儿童的人,而且还应该明确什么情况下父母的抚养权应该被剥夺,被虐待的孩子应该送到哪里被照顾。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没有抚养义务?或者福利院能不能针对这些孩子有短期(父母服刑期间)的照顾,这笔经费又有谁来承担?
就像我文章一开始提到的,因为没有专门的立法,很多邻居都知道明明长期遭受虐待,虽然心疼但是从未想到过可以报警。而且就算真的报警,很可能警察也就是批评一下就算了,因为现在遇到父母虐童真的也很难执行。就像被虐打致死的明明,他是单亲家庭,父亲不知所踪,真的把他妈妈抓走了孩子的生活怎么办?
最后给大家分享一下美国虐童法里的“强制报告制服”:
希望这是2018年爆发的第一起虐童案,也是最后一起,虽然我知道这并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