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做家长的资格, 孩子才优秀
做父母的要有做家长的资格
一对夫妇有了孩子,自然就成了父母,开始做家长,开始自然而然的教育孩子。但很多家长本身的文化水平较低,影响了他们的教育能力。家长朋友为了自己的孩子,也为了国家的未来着想,确实应该提高家教水平!
家长要首先受教育
教育是一门科学,教育孩子也是一门科学,不可能无师自通,也不是靠一知半解就可以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教育者要首先受教育。家长应该学习些心理学、教育学的知识、理论与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孩子在正式接触老师、正式上学之前,第一个接触的人就是家长,所以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孩子上学前“素质”的底子打得怎么样,那就看这个“第一任教师”的素质如何了。
其次,即便上学后,家长仍是与孩子接触时间最长、空间最近的人。因此,对孩子的言谈举止、站立行走以及成长会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这就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家教或者说是家风,故此才有:“养不教父之过”之古训。
最后,国家教育部可以管老师,王法可以制裁老师,甚至可以强制性地安排老师参加培训。但是,谁来管家长呢?难道说所有的家长都是合格的家长吗?家长无人管、没组织、缺监督,怎么培训?难度更大。
让家长持证上岗,听起来像是说笑话。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在美国这已经不是笑话。
如果父母的教育伤害到孩子,比如经常严厉地责打孩子,虐待孩子,侵犯孩子,从身心上摧残孩子,父母都会被取消抚养孩子的资格。孩子将被强行带离,交给他人抚养。
前两天看到一则美国新闻,一个家庭主妇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外出,一个小孩刚十一个月,另一个两岁。路过一个商店,这位主妇想停车买样急需的东西。她想,跑进商店最多可能只要五分钟,但把两个孩子抱下车,放进推车,走进走出至少要三十分钟。于是,她就把两个孩子锁在车里,自己急急忙忙地进了商店。几分钟后,她跑出商店,看见自己的车外围着几个警察,正准备破窗而入,解救孩子。后来,这个主妇被关进监狱,被起诉的罪名是在大热天不顾孩子有中暑的危险,把孩子单独留在汽车里。无论这位主妇说什么,最后还是被判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必须将孩子交出来给他人抚养,被吊销了“母亲执照”。
在美国,被取消父母“资格”的人,数目也不是太少。其实,家长的培训并不是回到学校去接受应试教育的“再教育”,关键是更新观念,变革观念。知识的更新非常重要,但并不是最重要的,最主要的是更新观念。比如,教育部可以强令学校减负,但孩子回到家后,家长却要给孩子加负,家长的这种行为同样会使“减负令”功亏一篑。再比如,家长给孩子当“三陪”,孩子学什么,家长也有机会“学”什么,知识不可谓不新,但又逼着学琴学画的孩子去考级,观念又不可谓不旧。用现代技术来为应试教育服务,成效更高,因而影响更坏。所以,当务之急是变革观念。
从机制上说,美国的教育体制为家长提供了终身教育的机会;从观念上说,许多美国的家长具有终生学习的意识。这话怎么理解呢?教育和学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教育包括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以及实施教育的设备等。但是,学习则是学习者的行为,既可以是到学校去接受教育的行为,也可以是工作实践中获取知识的行为,还可以是待在家里的修习行为。
美国的教育机制鼓励人活到老学到老,只要愿意,你随时都可以到大学去读书,你可以读学位,也可以不读学位,甚至可以仅仅旁听某门你喜爱的课程。我们认识一个华裔老太太,82岁高龄时获得纽约市立学院的硕士学位,现在92岁了,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我的课堂里就曾经有一对老夫妇,男的曾是美国空军的飞行员,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曾到过重庆帮助中国军队抗日,还获得过蒋介石的接见。还有一些办“家庭学校”的家长,常常到大学来选修或旁听一些课程,目的就是为了不断地“充电”,更新知识,更有针对性地办好家庭学校。
终身教育需要有相应的教育机制,但终生学习的主动权在个人的手里。就目前我们国家的情况看,对广大家长来说,提倡终生学习更适当些。因此,对于家长的培训工作,更多的是着眼于家长个人的主动自修和学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