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孩子送人的父母, 应该得到子女赡养吗?
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节:父母将孩子抛弃后被别人收养长大,多年后亲生父母寻找当年被自己抛弃的孩子认亲。在旧社会乃至于现代,亲生父母将孩子抛弃或送予他人抚养的事情仍然时有发生,在子女们面对这一切的同时,有一件事情始终是无法回避的,那就是子女对亲生父母的赡养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身边发生了这样的一桩事件,你认为时隔多年后找回亲生子女的父母,有没有接受亲生子女赡养的的权利呢?
正方:应该被赡养
1.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关系就没有解除
根据《收养法》上面的规定,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子女和亲生父母间的关系就不会被解除。也就是说,在没有正规收养手续的情况下,如果父母能够证明你是他们亲生的,子女还是应该为亲生父母尽孝的,所以父母应该享受被亲生子女赡养的权利。
2.血浓于水,毕竟是亲生父母
从道德上来说,无论如何,是亲生父母把你带到了这个世界,给了你生命,这点是永远也无法否认的,如果子女有能力,或者父母需要被赡养,就冲着这一点子女也应该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为亲生父母尽孝。
3.总不能眼看亲生父母无人养老
有些父母无依无靠,也没有子女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作为两个和自己有着最亲密血缘关系的人,子女总不能狠心让他们无人奉养,老无所终吧,这样自己也会受到道德和内心的指责,所以在亲生父母需要帮助时,子女还是应该对他们予以一定的帮助。
反方:不应该被赡养
1.父母没尽抚养义务,不该得到赡养
将孩子送予他人抚养,父母本身就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凭什么在老了之后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呢?尤其是那些将孩子抛弃的父母,本身就已经突破了法律和道德人伦底线,不值得可怜,也不需要和他们讲道德。
2.根本没有感情基础,难成一家人
孩子和父母的特殊感情关系是需要从小培养的,不是一朝一夕的相处和所谓的血缘就能弥补的。有网友反映:“以前幼稚认了他们,说实话他们一点都不关心我,对我根本没有感情,特别明显还是对人家身边长大的儿女重视,我们之间有很多不开心的事,让我非常后悔相认。”
3.这么久才来找,八成是骗吃骗喝的
小时候将孩子抛弃,长大了又回来相认,极有可能是因为害怕老后没有生活保障,不是因为亲情的缘故。其目的和用心不纯,很有可能在他们眼里,孩子就是个工具,所以子女也没有必要赡养他们。
人们都说血浓于水,可真正碰到这样的事情又有几人能说得清楚呢?如果是你你会如何选择呢?欢迎大家交流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