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新篇》,早期近代化格局是怎样的,洪仁是如何提出的?
1859 年,洪仁从香港至天津,洪秀全命其总理朝政。不久,他提出了《资政新篇》。《资政新篇》在很大程度上是洪仁根据自己在香港、上海等处学习接触到的西方文化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写成的。《资政新篇》就其所述内容而言,可分为“用人查失”、“风风”、“法法”、“刑刑”四个部分,但主要内容在“用人”和“设法”两个方面。认为“用人不当,适足以坏法;设法不当,适足以害人”,为要“二者并行不悖,必于立法之中,得乎权济。试推其要,约有三焉:一以风风之,一以法法之,一以刑刑之”。显然,风风、法法、刑刑三者,都是为“设法”的需要和服从于“设法”总纲的,而“设法”又与“用人”并行不悖,因此“设法”和“用人”就成为洪仁《资政新篇》的总纲。
围绕这一总纲,洪仁提出了关于太平天国向何处去的政治、经济、文教、刑法、外交和社会风俗等方面的改革措施或原则规范。在政治方面,为了“自大至小,由上而下,权归于一”,使太平天国的领导权真正掌握在洪秀全手里,主张坚决反对“结党联盟”的一切分裂主义表现,消灭“为将之军法难行”,“万君之权谋下夺”,上下隔绝,若本强枝的种种不良现象,普遍建立乡官兵制度,打击卖官鬻爵和贪污贿赂行为,并用“新闻纸”和“暗柜”(检举箱)揭发太平天国的丑恶污秽,由此而达成上下一心维护太平天国根本利益的目的。在经济方面,极力主张学习西方,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工商农业、银行、邮电等公共事业。
其中拟修筑连通全国 21 省的 21 条大公路,“以为全国的脉络”,再把大路延伸至县、乡、镇、村,形成全国的公路运输网,同时充分利用水上运输资源。又在制造业中凡有仿造外国火车、轮船、器皿者,给予专利鼓励,为此大兴舟车之利,不但可保国内“无虞”,而且可“通和”外国;“凡金、银、铜、铁、锡、煤、盐、琥珀、蚝壳、美石等货”,皆准民勘探开采;以库助民捐办法兴修水利,甚至疏浚黄河泥沙于海,以除“水患河路有害于民者”;兴银行、保险业以利“商贾市民”百姓,办邮政以通“朝廷文书”和“各色家信”;设税务机关(市政公司),以充国库,利公务等等。
在文化教育和移风易俗方面,主张设立新闻官和新闻馆,以收集全国 18 省及万方新闻,“民心公议”之事和各省郡县物价等形势,以使天王“资治术”,土人“识变通”,农商“通有无”,使法律昭然,善恶有别,廉耻得到激励,忠孝为之表彰;兴学育才,凡火船、火车、钟表、电火表、寒暑表、日晷表、千里镜、量天尺、连环枪、天球、地球等四方“皆有夺造化之巧”的“堂堂正正之技”,均属教学之列;禁止封建迷信、奢侈豪华、烟酒嗜好和懒惰、溺婴、蓄奴等社会败俗,兴建跛盲聋哑院、鳏寡孤独和育婴堂等慈善机构。在刑法方面,要求改革太平天国的严刑苛法,代之以带有近代色彩的刑法规范。
主张以法辅刑,“先教以天条,而后齐以国法”;对轻犯,应尊重其人格,施行“恩威并济”的教育改造政策,在刑满释放后则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遵循“天父有赏罚于未来,人无生杀于今世”的宗教精神,奉行戒杀原则,即使对“大罪宜死者”,也应绞刑处之,而废除其他严酷的行刑手段。在外交方面,坚持独立自主的平等外交原则。虽准万国通商,但外人不得擅入内地;许外国传教士来华传教和“为国献策”,“献艺”,但“不得毁谤国法”,干涉我国内政;对外书信往来,切忌清朝教训,不图“口角取胜”,务必去除“一切轻污之字”,以免“招祸”,改用含有“交好、通和、亲爱等意”的辞令,以求中外平等和友好相处。
在洪仁的所有改革措施中,有关经济改革的设想是最具有时代特色,从而也是《资政新篇》最为闪光的部分。它不但涉及有关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而且人文治国应遵循“因时制宜、审时度势”的原则。要求以没有民族气节的波斯和崇拜偶像、不求进取而衰弱不振的马来亚、秘鲁、澳大利亚、印度等国为戒,效法卧薪尝胆的俄国和积极与西方通商的暹罗、日本,一扫过去“拘拘不与人交接”的“浅量”做法,“乘此有为之日,奋为中地倡”,为追赶世界潮流,振兴中国而切实加强中外往来和努力学习西方,力争“与番人并雄”,赶上先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这些均与太平天国前期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迥然不同。《天朝田亩制度》是一个分配土地的方案,是太平天国建都之初的一个立国方案和制度,为的是强化天京政权。从本质上而言,它只是小农社会的蓝图。而《资政新篇》是一近代化的设计,它所反映出的某些进步思想主张,不是农民战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必然产物,而是洪仁个人特殊经历下的思想闪耀,就其思想文化渊源而言,当属西学东渐的结晶;就其来源地而言,当是香港的影响。